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渭南市体育局开展《民法典》未成年人权益保护专题讲座

来源:产业科 发布时间:2025-11-19 10:58

渭南市体育局

开展《民法典》未成年人权益保护专题讲座


为切实增强未成年人法治观念,筑牢未成年人权益保护法治屏障,近日,渭南市体育局特邀渭南师范学院副教授、陕西渭临律师事务所兼职律师侯云辉,面向市体校全校师生开展《民法典》未成年人权益保护专题讲座。

讲座现场,侯云辉律师结合《民法典》具体条文,围绕未成年人权益保护的核心要点展开系统讲解。她首先对不同年龄段未成年人的民事行为能力进行划分界定:不满8周岁的未成年人属于无民事行为能力人;8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可独立实施纯获利益,或与其年龄、智力状况相适应的民事行为;16周岁以上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,视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。

针对监护责任,侯云辉律师强调,父母是未成年人的法定监护人,依法负有抚养、教育和保护的职责,若监护失职则需承担相应法律责任。同时指出,处理涉及未成年人的各类事务,必须坚守最有利于未成年人的原则,且要充分尊重未成年人的真实意愿,尊重程度需与其年龄、智力状况相匹配。

此外,讲座还涵盖多个未成年人权益保护的关键领域。侯云辉律师明确,学校等机构需强化安全保障义务,严防未成年人遭受人身与财产损害。

整场讲座内容详实、案例鲜活,具有极强的针对性和指导性。在场师生纷纷表示,通过本次学习,不仅深化了对《民法典》中未成年人权益保护条款的理解,更提升了自身运用法律武器维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能力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