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22年11月1日是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反间谍法》颁布八周年。反间谍斗争是维护国家安全利益,维护社会政治稳定的重要战线,制定和实施《反间谍法》,是在新的历史时期维护国家安全的客观要求,是贯彻党的全面依法治国战略决策的重要举措。今天,让我们一起了解一下《反间谍法》的相关知识吧!
一、什么是间谍行为?
根据《反间谍法》第三十八条规定,间谍行为是指下列行为:
1.间谍组织及其代理人实施或者指使、资助他人实施,或者境内外机构、组织、个人与其相勾结实施的危害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的活动;
2.参加间谍组织或者接受间谍组织及其代理人的任务的;
3.间谍组织及其代理人以外的其他境外机构、组织、个人实施或者指使、资助他人实施,或者境内机构、组织、个人与其相勾结实施的窃取、刺探、收买或者非法提供国家秘密或者情报,或者策动、引诱、收买国家工作人员叛变的活动;
二、《反间谍法》相关的法律责任有哪些?
1.境外机构、组织、个人实施或者指使、资助他人实施,或者境内机构、组织、个人与境外机构、组织、个人相勾结实施间谍行为,构成犯罪的,依法追究刑事责任。
2.明知他人有间谍犯罪行为,在国家安全机关向其调查有关情况、收集有关证据时,拒绝提供的,予以处分,或者处十五日以下行政拘留;构成犯罪的,依法追究刑事责任。
3.以暴力、威胁方法阻碍国家安全机关依法执行任务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。故意阻碍国家安全机关依法执行任务,未使用暴力、威胁方法、造成严重后果的,依法追究刑事责任。
4.泄露有关反间谍工作的国家秘密的,处十五日以下行政拘留;构成犯罪的,依法追究刑事责任。
5.非法持有属于国家秘密的文件、资料和其他物品,构成犯罪的,依法追究刑事责任。
三、公民和组织反间谍义务有哪些?
我国公民和组织在反间谍工作中的义务有:
1.《反间谍法》规定,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维护国家的安全、荣誉和利益的义务,不得有危害国家的安全、荣誉和利益的行为。
2.一切国家机关和武装力量、各政党和各社会团体及各企事业组织,都有防范、制止间谍行为,维护国家安全的义务。机关、团体和其他组织应当对本单位的人员进行维护国家安全的教育,动员、组织本单位的人员防范、制止间谍行为。
3.公民和组织应当为反间谍工作提供便利或者其他协助。公民和组织发现间谍行为,应当及时向国家安全机关报告;向公安机关等其他国家机关、组织报告的,相关国家机关、组织应当立即移送国家安全机关处理。在国家安全机关调查了解有关间谍行为的情况、收集有关证据时,有关组织和个人应当如实提供,不得拒绝。
4.任何公民和组织都应当保守所知悉的有关反间谍工作的国家秘密。任何个人和组织都不得非法持有属于国家秘密的文件、资料和其他物品。
5.任何个人和组织都不得非法持有、使用间谍活动特殊需要的专用间谍器材。
最后大家可别忘啦,
若发现任何危害国家安全的行为,
请拨打全国统一举报电话12339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