为进一步提高第十四届全国运动会(以下简称“十四运会”)的社会参与度,为广大中小企业提供展示平台,根据十四运会市场开发总体工作方案和当前工作实际,拟在十四运会市场开发赞助原有设定层级的基础上,增设协作企业层级,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。
一、层级设置
在十四运会赞助企业原有四个层级(合作伙伴、赞助商、独家供应商、供应商)的基础上,增设第五层级,名称确定为“十四运会协作企业”,赞助基准价确定为100万元~500万元人民币(不含500万元),包括现金和VIK(现金等价物)。
在实际执行过程中,根据不同的产品类别,上述赞助基准价会有所差异,以体现不同行业之间的差别,具体价位将在磋商过程中向潜在赞助企业作出说明。
二、开发范围
1.十四运会赛事筹办相关的开发需求。指十四运会赛事及相关测试赛产生的办赛需求,在此类需求的赞助开发中,“十四运会协作企业”层级原则上不得开发与前四个层级产品类别冲突或存在交集的企业,且该层级企业不享有十四运会市场开发的排他权。
2.十四运会主题活动相关的开发需求。在十四运会各类主题活动举办过程中,在前四个层级同产品类别签约企业明确表示没有赞助意愿,且签署赞助协议中未包括主题活动权益,并接受筹委会对同类产品另行开发的前提下,十四运会筹委会可根据活动实际需要,按照“十四运会协作企业”层级要求,开发主题活动赞助企业。
三、征集标准
1.企业资质。企业生产资质及服务范围符合赛会筹办需要,赞助意愿积极,企业经营及财务状况、发展前景良好,在行业内有较高知名度。
2.赞助报价。企业须满足该赞助层级的基准价位要求,并有意愿和能力按期支付赞助费用。
3.营销推广能力。企业在市场营销和广告推广方面投入足够的资金,在充分利用赛事平台扩大企业营销宣传的同时,积极宣传推广赛事。
4.品牌影响。企业注重社会责任,具有良好的形象和信誉,品牌形象与赛事举办理念相得益彰,产品符合国家环保标准。
四、征集计划
1.征集方式。坚持“公平、公开、公正”原则,根据行业的不同情况采取公开征集或者定向邀约的方式。
2.征集进度。自2020年9月至2021年6月。根据市场开发整体情况,时间可根据实际情况调整。
3.征集步骤
(1)筹委会依据需求内容,公开或定向邀约,征求企业赞助意向;
(2)意向企业提交赞助意向书及企业信息表;
(3)筹委会进行企业资格评审;
(4)筹委会市场开发部会同办公室、财务部、审计监察部等相关部门与企业洽谈赞助方案;
(5)企业提交正式的赞助方案;
(6)筹委会确定赞助企业;
(7)赞助协议洽谈;
(8)企业资信考察;
(9)签订赞助合同。
五、权益回报与服务
“十四运会协作企业”层级的赞助权益总量低于合作伙伴、赞助商、独家供应商、供应商级别。同时根据企业达成的赞助总额,采取“一企一议”单独定制权益包的方式。
该层级赞助企业享有的权益基本类型包括:无形资产使用权、现场展示、十四运会官方媒体品牌识别或广告刊登、品牌保护、接待、证件等。
第十四届全国运动会陕西省筹备委员会办公室
2020年9月1日